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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6年10月09日 11:41 李晶玮 点击:[]  

山东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2027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交通部济南汽车机械学校。2000年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中国重汽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山东省水运学校、2016年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先后并入。2011年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2019年获批山东省文明校园;2020 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1 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2026年获批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我校工程学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 1%。建校 70 年来,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 “工”为主, “管、理”为支撑,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校,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 34 万余名。

二、学院简介

汽车工程学院始建于1956年,设交通运输、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5个本科专业和交通运输硕士学位授权点。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授权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交通运输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山东省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车辆工程专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东省特色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为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专家进校环节。专业实验室建筑面积为6438平方米,设备总值达5600余万元。其中,“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实验室”为国家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重组中),“汽车动力系统智能检测及高端装备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拥有教育部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训基地(“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专业方向)和山东省新能源车辆行业公共实训基地2个省部级教学平台。

教职工92人,专任教师74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34人,专任教师博士化率68%,其中985、211、“双一流”高校毕业占比80%以上;硕士生导师42人。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3个、柔性引进中组部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1人、外籍专家1人、部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1人、部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近几年,学院获批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课题50余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发明奖等省部级奖励6项,各类科研经费到账6000余万元。

三、招生类别

我院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2027年我院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8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我  院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  目  :  

 


五、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需达到以下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将有关学历( 学籍)核验材料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sdjtyzb@163.com。因考生未提供上述材料,导致其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一)初试方式为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各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见我校 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三)成绩公布。成绩公布时间以教育部通知查询时间为准。

八、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具体差额比例由我校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6)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见我校网站。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 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 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制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学校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同时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

十一、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为加强研究生管理,学校提供研究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按鲁发改成本〔2022〕734 号文执行。

我校各招生学院培养校区见学校网站,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十二、毕业

研究生在弹性学制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其他事宜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转寄至我校。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 5001 号

电话:0531-80683168

网上咨询QQ群:山东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2027年研招群

QQ群号:431895183